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根据以上要求及工作实际,福海县境内将设置流动治超停车场及称重计量场所,现将具体地点公示如下:
1、流动治超停车场为新疆御福源农业有限公司停车场位于576国道(原318省道)33公里200米公路右侧福海县建北工业区。
2、流动治超称重计量场所为福海县诚信称重公正计量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福海镇十五区576国道(原318省道)36公里100米公路右侧。
福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