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就福海县国有农用地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事项的征求意见 情况说明如下:
一、县级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福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月20日至3月2日书面征求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财政局、司法局5个县级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书面回复5份,均回复无意见建议。
二、各乡(镇)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2026年1月20日至3月2日书面征求5个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共收到书面回复5份,均为无意见建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2月28日至3月2日,5个乡(镇)组织39个村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讨论《福海县国有农用地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工作方案》,同意该方案提出的国有农用地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事项。
四、风险评估情况
2026年3月4日开始对接县委政法委,聘用在县委政法委备案有资质且有此类工作经验的风险评估第三方,对福海县国有农用地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通过集中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问卷调查,组织风险评估评审会完成该事项风险评估,出具《福海县国有农用地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福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