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新政发〔2025〕56号)要求,福海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12时在县城区内统一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和范围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 12时00分至12时19分。
(二)试鸣范围
福海县城区范围内
二、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注意事项
此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组织的试鸣工作,无任何空情。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福海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